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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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印江一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被查处
    
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1起网络餐饮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平台外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消除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印江自治县某黄焖鸡米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案情介绍:2025314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3·15期间辖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黄焖鸡米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黄焖鸡酱料食品原料加工制售食品。


处理结果: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的过期食品原料,并处罚款陆千元整(¥6000.00)。


案例评析:本案在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强化普法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定期清查库存,坚决杜绝使用过期原料,只有将安全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守住经营底线,守护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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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田林  编辑:曾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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