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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解除环境空气质量Ⅰ级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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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解除环境空气质量

预警管控的公告



截止2025年1月24日10时,印江县环境空气质量已恢复正常,根据《印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预警管控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现决定解除“印江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Ⅰ级预警”。


特此公告。


印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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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张江勇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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