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履职的“方向盘”,法治是护航政绩行稳致远的“压舱石”。
当前工作中,少数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的表象是工作方法失当,根源在于政绩观错位、法治意识缺失。
党员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必须注重用法治思维匡正干事导向,以法治方式规范从政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政绩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治的理念、原则、精神和逻辑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对党员干部而言,讲法不是“额外要求”,而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能力、刚性约束、必守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一个人纵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没有很强的法治意识、不守规矩,也不能当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要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始终做到: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真正的法治自觉,是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越是情况复杂、任务紧急,越要用法治思维稳心神、明方向、守底线。


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为民造福,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这是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造福的政绩体现在法治护民、法治惠民的具体实践中。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让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见效,使法律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系统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用法治守护群众安居乐业,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次不公正的裁判,恶果远超十次犯罪。对执法司法人员来说,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必须坚持“如我在办”的理念,让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党员干部要树牢尊重权利和保障人权的法治思维,依法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重点守护好群众“养老钱”“保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贪占社保资金等行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绝不允许公权力成为保护伞。


很多“虚政绩”“假政绩”“烂尾政绩”,源头就出在制度不精、文件不实、用权任性、决策随意。提高制度建设和文件制发质量,就是守住政绩的“质量关”“安全关”。只有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干出来的政绩才扎实、可靠、可持续。
当前,一些问题值得警惕:

有的发文违背法治原则,搞“连坐”式惩戒,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有的越权干预市场,用政府信用为企业背书,破坏公平竞争。
有的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制度“牛栏关猫”,形同虚设。
有的朝令夕改、文件打架,基层无所适从。
有的新官不理旧账,违约毁约,透支政府公信力。
提高制度和文件质量,必须做到:

把牢政治方向,同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一致,符合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
严守权限程序,不违法减损公民权利、不违法增设义务。
坚持科学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做好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
强化统筹协调,防止部门利益、地方保护,避免“依法打架”。
保持稳定连续,不草率发文、不随意“翻烧饼”,维护政策权威。


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公器,姓“公”不姓“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是守住政绩底线的关键。只有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政绩才干净、才安全、才长久。
坚持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公生明,廉生威。权力必须有边界、有清单、有制约,坚决杜绝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坚持一碗水端平,不搞选择性执法、不搞偏向性司法、不搞法外开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
要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不越位干预微观经济,解决好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推动改革、化解债务、处置风险,都要依法依规,不靠行政命令蛮干,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用权
执法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要坚决杜绝“小过重罚”“机械执法”“一刀切”,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依法慎罚、免罚,推行柔性执法、阳光执法。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者紧密相连,相互贯通。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把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到实处,强化法治思维、落实法定程序、注重合法合规性审查,不断推进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真正使决策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坚决防止“拍脑袋、拍胸脯、拍屁股”式决策。
坚持科学决策
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规律,强化专家论证,把风险评估作为必经程序,应评尽评、风险可控再决策,不盲目上项目、不仓促定方案。
坚持民主决策
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充分听取意见,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不搞“一言堂”、不搞个人专断,做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互补台。
坚持依法决策
决策全流程守法律、重程序,合法性审查必须到位,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确保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实施合法。
严格落实终身追责
对决策严重失误、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不管是在岗、转岗还是退休,都一查到底,倒逼干部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不讲法治的政绩,是短期泡沫、是风险隐患、是违纪违法的温床;只有在法治轨道上干出来的政绩,才是人民认可、经得起检验、能够留得下的真政绩、硬政绩、长政绩。


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以法治思维校准政绩导向,以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政绩循法而行、行稳致远。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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