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行道树是重要的公共绿化资源
对净化空气、改善生态环境
提升城市形象、美化市民生活空间
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日,印江一男子因行道树影响其通行
私自将其砍伐结果为自己的冲动“买单”

2025年12月4日清晨,印江自治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北环桥头巡查时,发现一株行道树遭砍伐损毁。经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相关人员核查,此树约10年树龄、胸径15厘米、冠幅5米的桂花树。

经调查得知,私自砍伐的居民为该村吴某某,因其认为桂花树影响车辆通行,在未向主管部门申请、未获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砍伐。该行为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涉嫌损毁公共绿化资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并参照《印江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由裁量基准》第41项,执法大队依法对吴某某作出处罚:罚款500元;责令其按原树木类别、规格补植复绿,确保成活三年以上。

城市树木作为公共资源,受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对其进行修剪、移植或砍伐,必须提前向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印江执法部门对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秉持“零容忍”原则,一旦发现,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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