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1日,在印江自治县第六中学的操场上,一场庄严肃穆的刑事审判正在举行。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审判法庭直接“搬”进校园,在国徽之下、阳光之中,公开审理了田某云、雷某故意伤害一案。百余名师生全程旁听观摩,直观感受司法审判的全过程,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沉浸式法治教育。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肃穆。随着审判员法槌敲响,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各个环节依次有序展开。公诉人席位上,检察官义正辞严地宣读起诉书,清晰地展示一件件书证、一行行证言,系统地构建起指控犯罪的证据链条。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立足案件事实与法律,就有关于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发表了有理有据的论述,深刻剖析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整个过程中,师生们凝神倾听,不时低头记录,仿佛置身于真正的法院审判庭之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某云、雷某因纠纷未能理性处理,最终酿成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合议庭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当庭作出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田某云有期徒刑六个月,雷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法槌再次落下,判决声在寂静的会场中格外清晰,也重重敲在在场每个人的心上。
在庭审后的法治教育环节,印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严庆结合本案,向师生们进行了深入剖析。“本案充分说明,暴力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如果两名被告人能够保持理性,这一切后果将不会发生。但世上没有如果,如果有的话,也是希望每个人在面临矛盾纠纷时,能够理性处理,在协商中存得共识,在理解中懂得奉献。”她语气凝重地说道。
据悉,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活动,是印江自治县法院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一次具体实践。通过真实案件的审理,将法治种子播撒进青少年心中,有效提升了师生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法治印江奠定了坚实基础。(印江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红艳 杨文姜 实习生 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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