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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餐饮“红黑榜” 第二期:看看都有哪些店上榜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
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
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持续开展网络餐饮经营单位“你点我查”活动
现将第二期活动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茶百道(中心广场店)


上榜理由:

1.证照齐全并规范上墙公示;
2.从业人员规范操作,穿戴衣帽、佩戴口罩上岗;
3.经营场所干净整洁;
4.食材存储规范,食材索证索票齐全。



(一)古茗(印江龙津店)

上榜理由:

1. 食品添加剂(氧化亚氮奶油发泡剂)未实行“五专管理”;
2.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不完善。


处置情况:


    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二)趣鸭现卤

上榜理由:

1.未标明食品销售价格;

2.食品处理区有食品未采取三防措施;

3.灭蚊灯未清理,且悬挂不规范。



处置情况:


    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三)小碗菜(文昌店)

上榜理由:

1.经营场所及厨房环境卫生差;
2.垃圾桶未加盖;
3.食品加工人员着装不规范;
4.灭蚊灯未及时清理;
5.消毒柜未及时清理。


处置情况:


    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四)文昌路辣鸡粉
上榜理由:
1.经营场所及厨房环境卫生差;
2.垃圾桶未加盖;
3.食品加工人员着装不规范;
4.厨房纱窗未关,“三防设施”不到位;
5.食品加工人员有1人无健康证;
6.厨房储物台上有食品与杀虫剂混放。

处置情况:


印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该店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希望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以“红榜”为标杆,以“黑榜”为对照,积极主动提升改造硬件设施设备,注重职业素养提升,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餐饮服务环境。


来源:印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监制:左禹华 总编:蒋智江 编审刘焱琪 编辑: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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