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全县消防行政执法委托书签订会议召开。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委托执法的方式,将部分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切实解决基层消防力量不足、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全面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
我县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基层基础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为打破现行消防执法模式,我县制定出台了《印江自治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解决监管中有责无权的问题。
会上,县消防救援大队与17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明确了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提升了乡镇(街道)消防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学习,详细解读了委托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职责等内容。(印江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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