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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网信办等部门6月份依法查处“三木次元”等违法违规网站93家
6月,贵州深入推进“黔净2021”网络空间清朗工程,持续加大属地网站、账号巡查和处置力度,严厉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受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2438条,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93家、自媒体账号55个,排查涉违法违规APP 11个,下架2个。


经核查,网站“gzlbkfq.com”假冒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政务网站,转载发布炉碧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南州人社局工作动态,且提供办理职称等业务,误导网民;“三木次元”“文件资料储存”“qdn100km.com”等网站传播低俗、色情、赌博等违法和不良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微信公众号“三都大小事”“六盘水最美”以“标题党”博取眼球,发布低俗、庸俗内容,破坏网络生态。


以上网站、账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等部门依法对其予以注销备案号、停止域名解析、关闭网站、账号等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已同步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贵州网信部门将继续加大网络生态治理力度,依法查处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599(省外网民请拨打0851-96599)

举报网址:jubao.gog.cn  

举报微信公众号: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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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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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主   编:陈   刚   副主编:刘焱琪

审   校:侯万华    编    辑:曾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