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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来印开展《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宣讲

     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来印开展《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宣讲。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晓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邓海超,市公安交管局法制科科长黄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志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李天禄,县政协副主席文明海出席宣讲会。

  宣讲会上,邓海超对《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要求,各级部门要压实宣讲责任,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浓厚氛围,将“四个一”(即一部《条例》、一个《办法》、一本《问答》、一图解读)充分宣传到位,多形式开展宣讲,让《铜仁市电动摩托车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实施办法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企业,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提升宣传的渗透力和覆盖面。

  县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工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三轮电动摩托车销售商代表、驾驶员代表以及公安交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宣讲。(印江融媒体记者 吴思杰  见习记者 刘承芳)


主   编:陈   刚   副主编:刘焱琪

审   校:侯万华    编    辑:曾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