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全县书法、美术、摄影艺术,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全县职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筑中国梦·做最美劳动者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总工会、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书协、县美协、县摄协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吴国才
副组长:代忠义 杨 玲 张 莉 任达志
成 员:黄继生 夏良强 王 翔 严易江 田谯军
汪定强 陈晓岚 李 林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活动相关事宜。
(一)宣传组
组 长:黄继生
副组长:田谯军
成 员:田儒科 万修琴 杨 谱 卢 敏
(三)后勤组
组 长:夏良强
副组长:严易江
成 员:侯道林 肖 玲 杨胜芬 熊智慧
四、征稿范围
全县职工(含农民工)
五、评委
书法类:吴万明 严易江 杨炳权 汪定强 冉伟隆
美术类:甘怀亮 田谯军 李 林 吴棕桦 欧 鸥
摄影类:陈晓岚 戴恒树 田儒科 王国超 吴 海
六、征稿要求
(一)内容
书法类:积极健康向上,以歌颂印江风土人情、民族文化、梵净山及其景区的诗、词、联、赋为主,也可书写古今诗、词、联、赋,提倡自撰内容,书体不限,竖式(不收横幅作品)。
美术类:积极健康向上,画种、题材不限。
摄影类:1.自然风光类:印江县域内的山、水、田园等风光;2.人文发展类:印江县域内的民族文化、社会发展、城镇建设等纪实摄影作品。
(二)作品规格
书法类:作品最大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最小不低于四尺对开(135cm×34cm)。
美术类:国画作品不得小于四尺,版画、油画、水粉、水彩等作品不得小于60cm。
摄影类:以拍摄的原始电子文件大小和jpg格式为准。
(三)投稿要求
本次活动各类作品不收参赛费,分类投稿,获奖、入展作品一律不退稿。
摄影类:
1.参赛作品必须以印江境内的人、物、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为背景,力求作品真实生动,充满生活气息,保持作品的原生态。
2.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大赛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与主办方无关。投稿者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
3.已发表及获奖作品不得参赛。
4.参赛作品必须由摄影者原创,凡抄袭、剽窃或电脑后期任何增加、删除、合成、拼接等制作的作品不得参赛。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识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并在媒体上通报。
6.投稿方式:投稿时注明作品标题,同时填写投稿信息登记表(word文档),投稿邮箱:2466546115@qq.com。
书法类、美术类:
投稿时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手机、作品标题。
七、奖项设置
书法类:特邀作品:12名。
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二等奖5名,奖金各6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三等奖10名,奖金各4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优秀奖40名,奖金各100元,入展证书各1个。
美术类:特邀作品5幅。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二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三等奖5名,奖金各4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优秀奖15名,奖金各100元,入展证书各1个。
摄影类:特邀作品5幅。
一等奖2名,其中自然风光类1名,人文发展类1名。奖金各10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二等奖6名,其中自然风光类3名,人文发展类3名。奖金各6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三等奖10名,其中自然风光类5名,人文发展类5名。奖金各400元,荣誉证书各1个。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入展证书各1个。
八、截稿时间
2015年8月22日。
九、评审时间
2015年8月23日。
十、展览时间和地址
2015年9月5日在文昌公园展出。
十一、收稿地址
县书协、县美协、县摄协。
联系人:汪定强 电话:13765652558(书法组)
李 林 电话:13668562156(美术组)
陈晓岚 电话:13668560648(摄影组)
中共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总工会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联
2015年7月22日
中共印江自治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发